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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5 12:58:56
你愿意跑你跑吧,跑到天涯海角,我把你满门抄斩,这才是严肃的法律。
究其原因,其一,在于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建立了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下翻身得解放的劳动人民爆发了强烈的建设国家的热情,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人与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带领中国人民,万众一心,战天斗地,在短短27年的时间内取得了最惊人的建设成就。
西方帝国主义势力的最终目的依然是维护其国际垄断资本的统治秩序,永久实现他们梦寐以求的对中国的殖民化统治。任何事物都需要有一个积累和发展的过程,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也是这个道理。其二,在于人民对毛泽东主席为代表的那一代共产党人的深厚的感情,在于人民对用毛泽东思想哺育出来的新一代共产党人的高度信任,人民相信毛泽东主席创立的中国共产党有自我纠错的能力,即使有短暂的偏离,最终仍然会回到毛泽东思想的正确道路上。尽管改革开放后的一些政策失误已经严重侵犯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严重伤害了劳动人民的感情,但广大的劳动人民依然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愿意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民主政权,愿意同一切企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谋作斗争。那个时代的人民虽然并不富足,但公平、和睦,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人需要为生计铤而走险,没有人为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而忍受折磨。
是毛泽东主席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紧紧依靠中国人民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打败了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捍卫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尊严,保卫了国内的和平与建设,也塑造了新中国人民不畏强暴,蔑视一切强权,敢于同一切帝国主义作斗争并战而胜之的坚强的民族意志品质,为世界上被侵略、被压迫民族树立了光辉的典范。这不仅仅是捍卫毛泽东主席个人名誉的问题,这个问题对外关乎国家民族安危,关乎是否有足够的民族凝聚力来反对帝国主义的挑衅、颠覆和侵略。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可以看到职务行为犯罪的宽刑比例遥遥领先,可以看到具有特殊身份背景的人的生命更加牢固。
即使再专业的事务,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必然要受到公众的制约,公众是作为决定者而非受教育者而参与公共事务,包括核电站是否当修、转基因主粮是不是要推广,都不能因为仅仅作为科技问题论证,而必须作为社会政策来交由民意决断,必须通过游说民众而获得支持。至少从上世纪90年代的能人犯罪缓刑风开始,特殊身份者的犯罪行为被轻判,就得到了某种实用效果出发的理论支持,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打开了缺口。未知药家鑫是否上诉,而且死刑判决须经过最高法院复核,然而,西安中院的判决,已经使围绕药家鑫案的社会焦虑开始缓解。不是犯罪行为本身,而是运作舆论、专家、权力的能力的差异,可以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领受死刑的人更多的是那些社会地位低下、缺乏社会关注的阶层
民众的当然地位就是做沉默的大多数,被精英们代表来代表去,而自己一旦发出声音,就会被戴上乌合之众、暴民倾向、民粹主义的帽子。对民意的轻蔑,不仅来自于权力、来自于资本,也来自于知识阶级的智商崇拜。
不是犯罪行为本身,而是运作舆论、专家、权力的能力的差异,可以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领受死刑的人更多的是那些社会地位低下、缺乏社会关注的阶层。未知药家鑫是否上诉,而且死刑判决须经过最高法院复核,然而,西安中院的判决,已经使围绕药家鑫案的社会焦虑开始缓解。现在,社会事实上在精英的治理权争夺之中,而公平、正义往往被疏忽,或者被不同的精英各取所需地理解,大众被边缘化,或者是通过权力安排而边缘化,或者是通过资本控制而边缘化,或者是通过知识授权而边缘化。拥有一官半职、一技之长或者特殊贡献的人犯罪得到特别照顾,现在已经延伸到富二代、官二代,赔偿能力已经可以理所当然地赎买正义原则。
司法问题,涉及人们对正义的认识,民众表达意见具有法统上的合理性,法律正义的评价权不为精英独掌,民众对法律正义也有评价权。这样的想法,精英统治的色彩浓厚,说到底不过哲人王的变种。即使再专业的事务,一旦进入公共领域,必然要受到公众的制约,公众是作为决定者而非受教育者而参与公共事务,包括核电站是否当修、转基因主粮是不是要推广,都不能因为仅仅作为科技问题论证,而必须作为社会政策来交由民意决断,必须通过游说民众而获得支持。民意与法意相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遥远。
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是多数决定并保护少数,精英政治的基本原则则是树立权力、资本或者智慧的权威,法治的基本原则是实现正义。法律根植于人们的是非判断,法治也不只是为着法治理念的自我完美呈现而是要完成社会的治理,如果多数人乃至绝大多数人对司法失望,哲人王的法治理想岂非空中楼阁?一个不能自圆其说的现象是,专业人士当民众表达某种声音时,会强调这将影响法官独立作出判决,而与此同时,专业人士自己并不停止表达自己的声音。
只要精英对权力(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知识权力)的垄断性掌握和使用不变,人们对法律正义、社会公正的强烈意见将继续显示。尽管这些异样的迹象可能只是巧合,甚至有些可能只是过度的猜解,然而,人们围绕药案的社会焦虑并非没有理由。
药案一审作出死刑判决,合乎民意,也完全合乎法律。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可以看到职务行为犯罪的宽刑比例遥遥领先,可以看到具有特殊身份背景的人的生命更加牢固。成为公民,原本就需要对公众事务有所关注和表达,并形成公民的共同意见,而人们一旦开始这种表达,又会被说成没有理性,不少人对公民的呼唤有着叶公好龙的特性。而药家鑫杀死张妙的凶残程度,则是民意共振的事实基础。西安中级法院判处药家鑫死刑。药案确曾出现了异样的迹象。
至少从上世纪90年代的能人犯罪缓刑风开始,特殊身份者的犯罪行为被轻判,就得到了某种实用效果出发的理论支持,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打开了缺口。药案的判决,将些许恢复人们对法律公正施行的希望,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需要在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中去树立。
一些人似乎认为司法是专业机关的工作,这一专业工作只应该倾听专业人士的意见,而民意的加入会导致暴民政治,民愤杀人。人们将因此而欣慰,不是欣慰于药家鑫被判决死刑,而是欣慰于法律得到施行。
今天,这种恐惧与厌弃民众的精英统治论调,几乎表现在所有的专业领域,而非仅司法过程之中。中国是一个存在死刑的国家,如果药家鑫这样凶残的杀人行为还不足以判处死刑,那么中国的法律将怎样说服人心,社会又何由信仰公正?有些人对民意的警惕,超过了对正义丧失的警惕。
药案至少从开始看,显示了这种可能。这些异相包括法庭向主要由大学生组成的旁听席发出500份量刑问卷、庭审后迟迟未作出判决、庭审当晚央视的对药家鑫心理的理解性剖析、死刑废除论者对药案的免死呼吁等等。进入专题: 药家鑫案 。这些因素相互之间或有角力,或有合作,但对大众的态度高度一致,只在合意之时才引证大众作自己的支持,而反对将大众作为权利主体、表达主体、理性的拥有者、合法性的来源。
杀死药家鑫有什么用呢,能够使张妙复生吗,这种提问看似聪明实则愚不可及,因为就是让药家鑫坐牢,张妙也同样不能复生。人们已经多次看到重罪轻治的结果,而每一个重罪轻治的案件后面,都有看似漫不经心实的庭内庭外互动过程,专家解析、舆论影响与独立判决配合精妙
这些年来,律师队伍确实良莠不齐,李庄一季以后,律师队伍受到全面打压,刑事辩护出现重大问题,司法改革出现严重倒退。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
司法建设的责任既在于律师,更在于法官和检察官。其言外之意是,检方此前的证据足以证明李庄是有罪的。
它的法律意义在于:一、通过民间的努力,斩断公然摧毁法治的黑手。二、律师队伍经受了风雨考验,律师们在风雨中成长。每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要认为对于国家建设,人民无能为力。
对此,司法部门应作全面反思。希望法官和检察官以此案为诫,全面反思。
底线守不住,社会道德一定全面滑坡,国家无法治理。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出现长治久安,不可能出现稳定。
三、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检方的起诉属于公然无视共和国法律,属于莫须有式的公然构人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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